公积金封存时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封存时间起点:
公积金封存时间是从原企业为职工办理封存的那天开始算起,而不是从职工辞职那一天起算。
封存日期计算:
公积金封存日期从办理封存当天开始计算,封存时间长短不影响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变化。
封存期限:
公积金封存的期限通常为6个月。如果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有新工作,原单位需要自劳动关系停止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转到中心进行托管管理。等到职工之后寻找新工作,再将个人公积金迁移到新企业,到时候公积金账户就可以再次解封,新企业会为职工续缴上个人公积金。
特殊情况:
如果公积金封存日期在当月20日前,则算作当月开始封存;如果是在当月20日之后,则算作下个月开始封存。
启封时间:
单位应当自录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
综上所述,公积金封存时间的计算主要是以办理封存手续的当天为起点,封存的期限为6个月,在职工找到新工作并转移公积金账户后,封存状态可以解除,新单位将继续为职工缴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