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公开招标:
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投标,适用于金额较大、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的项目。
邀请招标:
采购人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发出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项目具有特殊性或采购人已对供应商有所了解的情况。
询比价:
询价小组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报价,采购人从报价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适用于货物规格统一、现货充足、价格波动小的项目。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与几个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讨论合同条款,适用于采购需求复杂、不能事先确定详细规格或价格的情况。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与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适用于公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无合格标的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出现紧急情况需从特定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约定在一定时间内按照特定条件进行多次采购。
日常采购:
企业或机构日常运营中进行的常规物资或服务采购。
战略采购:
企业为了长期战略考虑,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大规模、长期的物资采购。
采购外包:
将采购活动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服务提供商进行。
这些采购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采购需求和场景。政府采购领域还包括特定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框架协议采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