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时间是 1971年。具体过程如下:
1944年:
中国、美国、英国、苏联四大国在美国华盛顿开会,确定中美英苏为常任理事国。后来,根据美国、英国的提议,接纳法国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
1945年:
联合国成立,当时的中华民国是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1946年:
联合国安理会正式成立,中华民国是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1971年10月25日:
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从此,中国成为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综上所述,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时间是197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