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女兵征兵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身体条件
身高:女性160厘米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 = (身高 - 110)千克,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文化年龄要求
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要求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家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这些条件适用于2019年女兵的征兵,具体细节可能因不同兵种和招募需求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