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的行政级别一般是 副处级,但具体情况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常规情况:
在大多数情况下,副县长的行政级别是副处级。例如,在直辖市的市辖区、副省级城市的区以及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区,副县长的职务级别可能会定为正处级。
特殊情况:
有些情况下,由于地方发展的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副县长可能会被高配为正处级。例如,有些县委常委、副县长是从省市调任的,或者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资历深厚,可能会被提拔为正处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因此,副县长作为县处级副职,其行政级别原则上是副处级。
综上所述,副县长的行政级别主要是副处级,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高配为正处级。具体级别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行政安排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