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四中2021年的高中招生录取标准如下:
录取机制
潍坊四中的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录取、区教体局审核、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我校制定的《潍坊四中2021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进行。
录取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特殊才能学生、指标生、普通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成绩要求
各组合等级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顺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等级高的,录满计划为止。
对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按规定提高相关科目的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
指标生录取条件
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五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
凡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纳入普通生招生计划。
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还会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校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成绩、英语水平(如CET4或CET6成绩)、体育特长等方面。
其他要求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建议查阅学校官方网站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科学性,选拔出既有优秀学业成绩又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