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锅炉:
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含气瓶):
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
压力管道:
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或蒸汽的管道系统,包括石油、天然气、化工等行业的输送管道。
电梯:
用于垂直运输人员或货物的设备,包括乘客电梯、货梯和自动扶梯等。
起重机械:
用于搬运、起卸和吊装物体的设备,如起重机、塔吊、桥梁起重机等。
客运索道:
用于运送乘客的架空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用于娱乐的大型设施,如过山车、旋转木马等。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在特定场所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如叉车、堆高机等。
此外,特种设备还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设备。
这些设备因其特殊性质和使用环境,需要经过严格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以确保其安全运行,防止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