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会关系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旁系亲属
岳父母
分居的兄弟姐妹
伯叔姑姨舅
甥侄等
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或同学
这些人可能因个人经历、工作或生活上的联系而对本人有较深的影响
政治或社会上有地位、高学历或社会贡献较大的人
这类人通常在政治上、思想上或生活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
已婚者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已婚者需要填写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其他特定亲属
姑姑和姑夫
叔叔及大伯
姨姨和姨夫
舅舅和舅妈
对自己影响较大的表、堂兄弟姐妹
法律拟制的亲属
岳父母(公婆)
在实际填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需要将所有亲属都填写上去,一般只填写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或社会关系中有地位、高学历、社会贡献较大的人
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子女)不属于社会关系,不需要填写在主要社会关系栏中
如果本人户口本上没有爷爷奶奶,可以将他们填入主要社会关系栏中
根据以上信息,主要社会关系可以填写的人员包括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亲友或同学、政治或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已婚者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亲属。具体填写时,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填写哪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