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车的折旧年限一般为 八年。如果车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强制报废,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此外,如果垃圾车使用得当且车况良好,实际使用年限可能会超过8年,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保养不当,垃圾车可能在使用8年之内就需要报废。
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一般按照10年进行折旧,残值率可以自行规定,通常为3%或5%。而事业单位在账务处理上通常不提折旧。
综上所述,垃圾清运车的折旧年限通常为8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车辆使用和维护状况良好,可能会延长至10年。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