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民法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与性质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涵盖了所有与民事相关的法律规范。
民法典: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成文法,用以规范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系统编纂了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范围与内容
民法: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所有与民事相关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主要包含民法总则、物权、合同等各项制度,使法律适用更加协调一致。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和系统。
形式与结构
民法:通常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包括抽象的规则来规范法律行为、身份行为等,并可能采用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同时允许当事人之间通过私法自治来弥补法规的不足。
民法典:是以法典的形式呈现,系统地将民事法律规范编纂在一起,便于查阅和应用。
法律地位与功能
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具有法定性、平等性、自愿性、公平性等基本特征,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现已代替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总结:
民法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所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而民法典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成文法,系统编纂了这些规范。民法典的出台使得我国民事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和系统,便于法律适用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