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申请安居房的人才认定,主要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进行。具体的人才分类及认定标准如下:
杰出人才
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和经济学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其他国家的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
国家级领军人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高级人才
拥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在申请轮候时需提交职称证明。
中初级人才
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学士,在申请轮候时需提交学历证和学位证。
申请条件中人才认定流程
人才认定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需要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认证,并获得相应的人才认定文件。
申请资料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需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依照《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建议
提前规划:人才在申请安居房前,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相关的人才认定标准,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咨询专业机构:为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建议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南。
持续关注政策更新:人才安居政策可能会随时间调整,建议持续关注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以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最新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人才可以更顺利地完成安居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