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物资供应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
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须生活物资快递派收服务免征增值税。
鼓励公益捐赠
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支持复工复产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享受降低征收率为1%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
农业方面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创业方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其他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承担应税财产租赁业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
农产品销售税收优惠,生产、批发、零售农产品的纳税人,其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
鼓励技术创新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加计扣除,购置研发设备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餐饮业税收优惠,销售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
金融业税收优惠,销售金融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0%。
减免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如残疾人就业企业、文化事业单位等。
特定项目优惠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
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
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支持特定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