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指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所获得的百分之二的手续费。这笔费用用于补偿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的劳务成本,并且不属于征税收入,因此扣缴义务人在获得这部分费用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公式为:返还个税手续费金额 = 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所扣缴的税款 × 2%。需要注意的是,这笔手续费仅适用于主动扣缴的个税,被动扣缴的税款则不包括在内。
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065号),扣缴义务人还可以将这笔手续费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支付给扣缴义务人的,用于补偿其劳务成本,并且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将这笔手续费用于提升办税能力或奖励办税人员,但若用于其他用途,可能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所得中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