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因地区和住宅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标准:
多层住宅(不带电梯)
每平方米交存58元。
多层住宅(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
每平方米交存66元。
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
每平方米交存118元。
商品住宅及非住宅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进行计算。
出售公有住房
业主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需在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的比例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特定地区(如江阴市)
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交存,设电梯的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标准交存;其中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标准交存。
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交存,设电梯的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标准交存;其中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标准交存。
住宅小区内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地下汽车车库(位),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交存。
北京
独立式住宅为5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10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为200元/平方米。
建议:
具体缴纳标准应参照当地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因为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购房者应详细咨询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售房单位,了解具体的缴纳比例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