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 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责任认定。然而,对于复杂、疑难的交通事故或涉及检验、鉴定的情况,责任认定的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
普通程序:若交通事故不涉及逃逸和检验鉴定,通常在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简易程序:若事故中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且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制作认定书;若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则应在3日内制作。
交通肇事逃逸: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检验鉴定: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在10日内出具。如果事故较为复杂或涉及检验鉴定,则可能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