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人年龄与户籍:
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住房情况: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收入与财产条件: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深圳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社会保险: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对于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申请人,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其他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领取购房补贴,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额外要求:
对于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有特定的年龄要求。
以上条件以最新发布的政策或规定为准,具体细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相关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