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情网-为你提供各类经典名言与文案句子

孙小果案件始末

孙小果案件的始末如下:

早年经历与犯罪初露

孙小果在父母离婚后,虽被判给母亲,但长期与父亲生活,性格和心理逐渐扭曲。

1992年,孙小果通过继父李桥忠的职务便利,更改出生日期,得以入伍武警云南边防总队。

在服役期间,孙小果行为并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首次犯罪与司法漏洞

1994年10月16日,孙小果与四名社会无业青年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名女青年拉上车并轮奸。

同年10月28日,孙小果被收审,但在审判后并未被收监执行。

1995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三年,但因违法办理保外就医,他并未真正服刑。

罪行累累与再审改判

1997年4月至11月,孙小果多次犯罪,涉及强奸、故意伤害、强制侮辱妇女和寻衅滋事等罪名。

其中,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其同伙在公共场所对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

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小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后,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刑满释放与再次犯罪

2010年,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刑满释放。

出狱后,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最终审判与执行死刑

2019年,孙小果在昆明市官渡区的一家KTV内,因纠纷踢伤一名男子,致其二级重伤。

公安机关对孙小果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展开调查,并将其列为重点案件。

2019年11月6日至7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获刑二十五年。

2019年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3日,云南高院依法公开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执行死刑。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孙小果案件的始末充满了曲折与荒诞,其背后的司法谜团和复杂的社会背景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他的罪行和最终的命运,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性。

上一篇上一篇:做梦梦到死人

下一篇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