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 党组织和行政机构在职责上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同时各级干部职工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具体来说:
党政同责
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与同级行政机构负有共同管理的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共同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一岗双责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总结: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调的是党组织和行政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共同承担责任,各级干部职工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实现追责对象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