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如下:
额定能量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
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才能携带,且每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携带数量限制
每位乘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符合上述规定的充电宝。
携带方式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
外观检查
充电宝的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或变形,接口、插头等部件应完好无损,并且必须有清晰的生产厂家、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容量等标志。
使用限制
在飞行过程中,严禁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充电宝必须保持关闭状态。
总结: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无需特殊批准。
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位旅客最多携带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充电宝必须通过安检,且外观和功能需符合规定。
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