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后妃等级制度如下:
皇后:
居中宫,主内治,是皇帝的正妻,地位最高。
皇贵妃:
位同副后,一人,在皇后不在时,皇贵妃是后宫中地位最高的人。
贵妃:
两人,地位次于皇贵妃,分为淑妃、德妃、贤妃等。
妃:
四人,地位次于贵妃,具体分为德妃、贤妃、丽妃等。
嫔:
六人,地位次于妃,是皇帝的侧室。
贵人:
无定数,地位低于嫔,但高于常在和答应。
常在:
无定数,地位低于贵人,但高于答应。
答应:
无定数,地位最低,主要负责侍寝,理论上也可以陪皇帝过夜。
此外,宫女虽然没有品级,但理论上也可以陪皇帝过夜,一般侍寝后都可以升级。
这些等级和名额在清朝的不同历史时期有所调整,但大体上保持了这个基本框架。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的历史文献或资料,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以获得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