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对遗产继承法进行了新的规定,主要变化包括: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去世时,需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一半归生存的配偶所有,剩余的一半才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遗产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健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遗产。
特殊情况下的遗产分配
如果死亡一方立有遗嘱,明确指定其所有财产由配偶继承,则配偶可继承全部遗产。
如果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配偶可能继承全部遗产,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过公证。
如果死亡一方无子女和父母,配偶将成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
不可继承的财产
与使用权相关的财产,如农村宅基地和公有住房,不能被继承,因为这些财产仅属于使用权。
共有财产中他人拥有的部分不能被继承,例如夫妻共有房产中属于另一方的部分。
特定权利,如人身权、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或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不能被继承,但继承人可享有相关收益。
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等具有特定用途的财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除非保险受益人是指定给子女。
遗嘱的形式
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并且需要记录见证人的姓名、肖像和日期。
遗产管理制度
遗嘱人可指定遗嘱管理人,可以是继承人或其他人,遗嘱管理人可收取报酬。
代为继承
扩大了代为继承的范围,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权的宽恕
对于有悔改表现的继承人,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可能重新获得继承权。
遗产的范围
遗产范围扩大到包括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只要是自然人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制度
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允许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指定遗嘱管理人。
这些新规定旨在使遗产继承过程更加公平、透明,并适应现代社会财产形式的多样化。建议在进行遗产继承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