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业主比例达到一定要求
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的。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或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
物业交付使用达到一定时间
交付使用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
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50%以上。
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25%以上。
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即将届满。
入住率要求
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
其他要求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等,并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
建议:
在申请成立业委会时,可以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满足所有条件。
可以向街道办(镇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具体的成立条件和申请流程。
成立业委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由热心公益、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主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