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包括: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这包括工作人员在组织尚未发现其违规违纪行为之前,或者在组织开始调查但尚未完全掌握其问题时,主动向有关部门交代自己的问题。
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这体现了工作人员的认错态度和自我反省意识,能够减少组织调查的成本和时间。
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这包括主动挽回经济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进一步的危害。
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这表明当事人有悔过表现,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并退还非法所得。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例如,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对社会的积极贡献,或者对案件侦破有帮助等。
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这意味着除了上述情形外,其他条款中可能还规定了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这些情形体现了对主动认错、积极配合调查、挽回损失等行为的宽大处理,旨在鼓励当事人积极配合,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并维护组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