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自 2019年6月起正式实施的。该规定旨在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以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主要内容包括:
职务与职级的定义
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分为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职级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但不具有领导职责。
实施目的
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实施范围
2019年6月实施的范围是全体公务员,涉及多个层级,包括一巡、二巡,一调至四调,一主至四主,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等。
晋升条件
2015年1月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规定,县级以下科员满12年享受副科级待遇,副科满15年享受正科级待遇。2019年的规定则对县以下机关基层强调考核性,兼顾福利性。
兼任与转任
规定中明确提到,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但这并不是必然情况。
执行问题
尽管规定中并未明确要求领导职务必须兼任职级,但现实中普遍存在领导职务兼任相应职级的情况,这导致非领导干部公务员职级更加紧缺,影响其正常晋升,从而产生厌倦和懈怠情绪。
总体来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通过职务和职级的双轨制,旨在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专业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执行上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