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秘密的事;
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存储、处理秘密信息和载体;
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计算机公用网和普通传真递送、传输秘密信息和载体;
不携带密件、密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公务员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方面举报。
此外,党政领导干部在保密工作中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有较强的保密意识,从政治战略的高度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与制度。
以身作则,防止泄密,遵守保密守则,如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
严格管理涉密人员,落实上岗、在岗、离岗等各个环节的保密监管措施,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涉密载体的管理,规范涉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报送、发放工作,对秘密载体收发、传阅、使用、保存、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密的规章制度,坚持严格管理,严密防范。
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为计算机上网保密提供安全保障,重点加强对机关办公计算机的管理。
涉密人员上岗后,应接受在岗教育培训、出境及从业限制,遇有重大事项应报告,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接受监督。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