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令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所需证据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
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时,可以申请法院签发执行调查令。
申请条件
书面申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调查的证据内容、原因及待证事实。
客观原因:申请人需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如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
调查内容
财产情况:包括房地产登记、机动车登记、知识产权登记、股权登记等有价证券登记情况。
对外债权:调查被执行人对外债权情况。
其他证据:如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
禁止情形
涉及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签发调查令。
无关证据:与执行案件无关的证据不得签发调查令。
其他不宜:其他不宜持调查令调查的情形。
有效期
一般情况:人民法院调查令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其他规定
程序性证据:在立案审查阶段,调查令的范围仅限于法院能否立案的程序性证据。
执行程序:执行调查令适用于被执行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证据调查收集。
综上所述,调查令制度旨在帮助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证据时,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所需证据,以保障诉讼和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申请调查令需满足一定条件,且调查内容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