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国家通过控制重要的经济部门和关键领域的资源,保持对国民经济的宏观管理和调控。
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允许不同形式的所有制并存和共同发展,包括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如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等),形成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并存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格局。
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
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价格形成和经济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价格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信号传递和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市场竞争在激发创新、提高效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通过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结合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把人民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这些特征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和共同富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