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所得减按50%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限制: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减半征收资源税等税种: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减按1%征收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特定行业增值税优惠: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降费政策
其他降费措施:包括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建议:
小微企业应仔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并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企业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如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以合法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