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团员缴纳团费的标准如下:
有工资收入的团员
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交纳3元;
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二,最高不超过20元。
临时工和协议工团员
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农民团员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上述有工资收入团员的规定交纳团费;
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5元。
学生团员
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带薪学习的团员,按上述有工资收入团员的规定交纳团费。
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
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有工资收入团员的规定交纳团费。
其他特殊情况
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当月起,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总额比例交纳团费;
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建议:
团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按规定比例按时交纳团费。
对于生活困难的团员,可以向团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