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平时销售时
按正常业务处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
月底结转免征增值税
将免征的增值税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
会计分录为:
```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
进项税额的处理
如果企业购进货物或劳务时已经明确要用于免税项目的生产或者销售,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和费用,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进项税额已做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则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为:
```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相应成本和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处理
如果企业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政策,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补贴收入。
年终,将“补贴收入”账户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减免增值税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
总结:
一般纳税人在处理免征增值税时,主要涉及销售收入的确认、进项税额的结转以及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通过上述分录,可以正确反映企业的免税收入和税务负担,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