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定定密权的机关包括:
中央国家机关:
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及部门、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国家局,以及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机关。
省级机关: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一级的机关:
包括地(市、州、盟、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地区、盟设立的派出机构。
授权机关:
包括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这些机关有权根据国家法律对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外交等敏感信息进行定密授权。
监督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综上所述,具有法定定密权的机关包括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和单位。这些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进行定密和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