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视力要求因兵种、文化程度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概括的视力要求:
普通兵(陆勤人员)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条件兵 (如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等):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等,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矫正视力
如果裸眼视力不达标,但经过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也视为合格。
矫正度数不能超过600度。
其他眼部条件
无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
眼部功能正常,无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等。
特殊兵种
某些特殊兵种,如潜水员、空降兵等,即使经过手术矫正视力,也不符合其视力要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征兵办公室或查阅最新的征兵体检标准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