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已经整合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标识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码。这个代码取代了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多个证件号码,实现了“一证一码”的登记制度改革。
具体来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其中第九位至倒数第二位数字代表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只需填写一份表格并向工商部门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将核发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因此,三证合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单独存在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个代码在法律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可以用于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替代了原有的多个证件号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