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有法可依:
法律法规要完善,确保解决问题时有法可循。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有法必依:
所有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
违法必究:
任何公民只要违反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此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还包括: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并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必须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改进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