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中使用书名号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 当公文标题中包含两个以上的书名时,一般使用两个书名号。
2. 从外到内数,第一个书名号使用双书名号,第二个使用单书名号。
3. 如果需要引用更深层次的文件,则将原有的双书名号改为单书名号,并继续使用单书名号。
4. 如果出现三个以上的书名号,建议采用变通处理,转述直接上级的意思表示,不必拘泥于使用多个书名号。
5. 在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通常不使用顿号,而是使用逗号或空格进行分隔。
举例来说,如果公文标题中引用了三个文件,正确的格式应该是:
```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转发《重要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
```
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公文处理办法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如果有最新的公文处理规定,应以最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