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关押时间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阶段而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看守所关押时间的概述:
侦查阶段
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于复杂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特殊情况
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羁押期限可以延长。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可以是7个月。
特殊原因,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押期限可以无限延长。
综合以上信息,看守所的关押时间从刑事拘留开始,可能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总时长通常不超过六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地区差异,关押期限可能会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