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以下权利:
表决权:
党员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不能参与表决,包括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选举权:
党员不能参加选举,也不能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
被选举权:
党员不能成为候选人,也不能通过规定程序当选。
总结:
党员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均被暂时剥夺,这是为了严肃党纪,促使党员深刻反省并改正错误。在留党察看期间,党员可以通过实际行动表现悔改,争取在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如果坚持错误不改或发现其他违纪行为,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分,如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