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上海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上限为 36921元/月,下限为 2690元/月。这一调整是基于上海市统计局计算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计算口径为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至7%(取整数值)。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至5%(取整数值)。
月缴存额计算
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建议:
单位:在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时,应综合考虑单位的经济状况和职工的承受能力,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
职工:应关注单位的通知,确保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准确无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