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必备资料
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原因和需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
公司联系电话、邮编。
财务人员相关资料
财务人员的联系电话、上岗证、身份证。
办公场地资料
一年以上的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以及三个月的租赁发票。
其他相关文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附加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
与纳税人的成立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银行账号证明。
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
建议:
申请人在准备资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新办企业,建议先了解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