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水的颜色,标准规定色度不应大于15度。
浑浊度:水中悬浮物的量,影响消毒效果和细菌、病毒的存在,标准要求浑浊度应小于或等于5 NTU。
嗅和味:水应无异味,不含有令人不悦的气味或味道。
pH值:反映水的酸碱性,标准要求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总硬度:水中钙、镁离子含量,影响水的味道和肥皂使用,标准要求总硬度应在一定范围内。
溶解性总固体:水中溶解的无机盐和有机物总量,影响水的口感和设备寿命,标准要求总溶解固体浓度应低于500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化学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对人体有刺激作用,标准要求浓度应低于一定限值。
氯化物:高浓度增加金属管道腐蚀,影响水的味道,标准要求浓度应低于一定限值。
硫酸盐:高浓度硫酸盐可能导致腹泻等健康问题,并对输水系统造成腐蚀,标准要求浓度应低于一定限值。
耗氧量:反映水的有机污染水平,影响消毒剂的使用,标准要求耗氧量应低于一定限值。
砷、硒、汞、镉、铬(六价)、铅、银、铍、氨氮、硝酸盐、苯并(α)芘、滴滴涕、六六六、百菌清等:这些物质的含量均有严格限制,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微生物指标
总大肠菌群:主要来自于人和温血动物粪便,还可能来自植物和土壤,是评价饮用水卫生质量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标准要求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总大肠菌群中的一种,标准要求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水中细菌总数,反映水的净化效果和清洁程度,标准要求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 CFU/mL。
放射性指标
总α放射性:检测水中α粒子发射体的总活度,标准要求总α放射性应低于一定限值。
总β放射性:检测水中β粒子发射体的总活度,标准要求总β放射性应低于一定限值。
这些指标共同构成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旨在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和适宜饮用。建议定期检测这些指标,以保障饮用水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