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存在一些条件和限制:
自行开具专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自行开具的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即时缴纳增值税,无论当月或当季销售额是否达到起征点。
代开专票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当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开具专票的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要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属于特定行业(如住宿业、建筑业等)且达到一定的销售额标准。
未来,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不管什么行业,不管销售额多大,都可以自愿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不需要再去税务局。
建议
自行开具: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满足自行开具专票的条件,建议积极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以便及时缴纳增值税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申请代开:如果不符合自行开具的条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以满足购货方的要求。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开票方式,并确保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