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遗嘱是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它规定了诺贝尔去世后如何分配他的遗产,并创立了诺贝尔奖。以下是遗嘱的主要内容:
个人财产分配
诺贝尔将他的大部分遗产分配给了家人,包括侄子侄女和亲友,具体金额包括20万克朗给侄子哈尔马和路德维格,30万克朗给侄子伊曼纽尔,10万克朗给侄女米娜,以及给其他家庭成员的款项。
设立诺贝尔奖
诺贝尔决定将其遗产的大部分(约920万美元)设立为基金,用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颁发五个领域的奖项:
物理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
化学奖:同样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
生理学或医学奖:由卡罗林斯卡医学院颁发。
文学奖:由斯德哥尔摩文学院颁发。
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出的一个五人委员会颁发。
颁奖标准
诺贝尔在遗嘱中明确指出,颁奖时不应考虑候选人的国籍,只要他们对人类作出了重大贡献,就应该授予奖金。
遗嘱的声明
诺贝尔在遗嘱中声明,这是他的唯一有效的遗嘱,若发现其他有关他财产处理的遗嘱,一概作废。
这份遗嘱体现了诺贝尔对人类进步和福祉的深切关怀,以及他通过个人财富促进科学、文学和和平事业的愿望。诺贝尔的遗嘱至今仍然是激励全世界科学家、文学家和和平倡导者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