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是 过渡性质的社会。它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是一个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中国社会的性质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主导的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在文化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近代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中介与桥梁,具有以下特征:
过渡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
政治特征:
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
经济特征:
实行国营经济主导的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文化特征:
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综上所述,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它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基础,并通过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文化变革,最终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