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是化工企业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并且其使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量标准时,需要向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该许可证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办理条件及资料
储存设施要求
企业需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施。
储存设施应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地方。
储存设施需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并定期维护和监控。
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距离和布局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特定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
总体布局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还需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新建企业要求
新建企业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的规划与布局。
申请材料准备
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文件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人员的文件。
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报告。
使用条件
使用条件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审批部门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按照被赋予行政权力开展相关审批工作。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总结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是化工企业合法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要凭证,企业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