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主体是指 在政府购买服务中,依法成立并具备相应条件,能够承担并提供所需服务的各类组织或企业。具体包括:
社会组织:
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
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企业:
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
其他社会力量:
包括农村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备条件的个人等。
这些主体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得是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建议在选择承接主体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筛选,确保其具备提供所需服务的资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