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时间安排
上班时间:13:00-20:30
教师备课时间:13:00-15:30
招生宣传及接学生时间:15:30-16:00
教师辅导作业时间:16:00-20:30
办公室规章制度
每日整理个人物品,保持桌面和座椅整洁。
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需提前递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
工作时间内不得接打电话或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如QQ聊天、游戏等。
每日13:00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需提前到办公室备课。
下班前需检查并关闭所有电源开关。
教学要求
带班教师需全权负责教学任务,确保学生作业完成。
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
教师应保证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合理安排期中和期末考试。
教师上课期间需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手机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考勤制度
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员工聘用与管理
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按需设定职位。
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培训并进行实际操作。
员工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
财务管理
现金使用范围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劳保福利费用等。
现金收付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
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培训机构不负责接送学生。
上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具体上课时间由培训机构与家长商定。
学生在教室内不得嬉戏、打闹,不得饮食或大声谈笑,上课期间不得接打手机。
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应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自身素质。
教师应认真书写教案,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教育培训机构的高效运作,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和员工的权益,并促进教育培训机构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