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针对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
办理步骤与流程
明确需求与咨询
确定企业计划开展的业务是否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范畴。
确定需要申请的具体许可证类型,如ICP许可证或EDI许可证。
初步咨询和需求评估。
准备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公司法人及自然人股东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联系人、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至少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稳定的经营场所证明及必要的网络设备、安全设施等相关材料。
增值电信业务管理制度文件,如服务条款、用户隐私保护、网络安全等。
提交申请
通过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或指定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
材料预受理和审查。
可能安排现场核查或要求补充额外材料。
全程跟踪申请进度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支付费用与领取许可证
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
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机构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申请条件
经营者资格
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资金与人员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注册资本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场地与设施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信誉记录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受理后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许可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许可变更(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2011室/厦门市仙岳路458号邮政大厦4楼(仅厦门)。
电话咨询:0591-83175175/0592-5101578(仅厦门)。
网站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https://zwfw.miit.gov.cn/site/)。
审批结果
予以批准:颁发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到受理大厅窗口领取许可证或按照留存的邮寄地址邮寄(邮费到付)。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详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律依据和咨询途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