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也称为性侵害,是指 违反他人意愿,与其发生性有关的行为。施害者出于性目的,未经允许便对受害者进行各种非意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性行为。
性侵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强奸、猥亵、乱伦、性交易、媒介卖淫等,行为方式多样,不仅限于暴力。在中国法律中,性侵行为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强奸: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或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
猥亵:
对他人进行与性有关的非意愿的身体接触,如露体、窥淫等。
性骚扰:
通过语言的或形体的性内容侵犯或暗示,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
性侵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为了预防性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高警觉,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特别是在人少或封闭空间。
2. 安全出行,尽量不单独夜行,使用正规交通工具,告知他人行踪。
3. 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特别是住址和行踪。
家长和社会应重视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教育,提高他们对性侵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以减少性侵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