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居住证
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模拟打分
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积分够120之后才能申请办理《积分通知书》。
向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个人达到120积分之后,向单位提出申请积分的需求。
单位网上注册填写《积分申请表》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
单位审核信息提交材料至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积分申请表》并提交。
审核通过,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材料齐全,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审核通过,短信通知
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打印《积分通知书》
单位可登录居住证积分账户,在网上打印《积分通知书》。
申请人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单位的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定期登录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跟踪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