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组织,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基层党委:
基层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领导基层单位的工作,通常设在基层单位中党员人数较多、工作较为复杂的地方。
党总支:
党总支是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在党员人数较多但不足基层党委标准的单位,负责领导该单位的工作。
党支部:
党支部是党的支部委员会,是党在基层单位中最基本的组织单位,负责直接联系、教育、管理党员,并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此外,党的基层组织还包括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负责监督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执行情况。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标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